115年度臺中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小組第1次會議議程
壹、時間: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
貳、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2會議室
參、主席:蔣主任委員偉民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伍、主席致詞:
陸、業務報告:
一、115年度各國小及幼兒園委託本局辦理教師介聘作業情形如下:
(一)市外教師介聘:計230所學校、167間幼兒園。(二)市內教師介聘:計237所學校、171間幼兒園。
二、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上網申請參加本市市內介聘作業時選填志願介聘學校數,比照去年度不限區域,最多可填90所志願學校; 介聘作業依單調、互調、三角調…六角調順序辦理。
柒、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115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草案)(附件1),提請討論。
說 明 :
一、本年度教師介聘期程先辦理超額介聘、原住民籍教師優先介聘、取得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優先介聘、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及市內介聘,後辦理他縣市介聘。
二、依據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第6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6條規定,115年度援例增列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作業及取得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優先介聘作業,偏遠地區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之學校(幼兒園)得自願提供缺額供優先介聘教師選填。
決 議 :
案由二:有關115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草案(附件2),提請討論。
說 明 :
一、 依據「114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修訂本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二、 詳參修正對照表。
決 議 :
案由三:有關115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本巿他校服務申請表草案(附件3)、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申請介聘本巿他校服務申請表草案(附件4)、115年臺中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申請超額及市內聯合介聘作業所需表件一覽表草案(附件5),提請討論。
說 明:依114年度教師介聘積分審查工作情形及115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草案修正。
決議:
案由四:有關115年度臺中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小組第2次會議召開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本小組第2次會議主要係審核本年度教師市內介聘(國小及幼兒園) 積分排序表及超額介聘積分排序表,往年會議時間約10-15分鐘, 為減化行政流程並減少委員們舟車勞頓,建議若無特殊個案或需提交介聘小組決議事項,則授權教育局辦理。
決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