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小組第 1 次會議議程
壹、時間:115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貳、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 4-2 會議室
參、主持人:蔣主任委員偉民
肆、與會人員:如開會通知單
伍、主席致詞:
陸、業務報告:
115 年各校委託本局辦理教師介聘作業情形彙整如下:
一、市外介聘:共計 85 所學校委託,含市立國中 72 所(文山國中未委託)、市
立高中附設國中部 10 所(大里高中未委託),以及市立啟明學校、啟聰學校、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二、市內介聘:共計 87 所學校委託,含市立國中 73 所(全數委託)、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 11 所(全數委託),以及市立啟明學校、啟聰學校、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柒、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 115 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日程表草案, 提請討論。
說 明:115 年教師介聘期程援例先辦理市外介聘,次辦理超額介聘,最後辦理市內介聘,日程表草案如附件 1。
決議:
案由二:有關「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注意事項草案」、
「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超額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申請表草案」、「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申請表草案」、第二專長授課證明單、兼任職務證明書、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同意聘任及切結書等,提請討論。
說 明:
一、前開表件修正如附件 2 至 9。
二、修正摘要如修正對照表(附件 3、10),並修正介聘年度及積分採計期間。決議:
案由三:有關各校應提撥三分之二以上缺額供超額教師介聘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遷調介聘作業實施要點
(附錄 3)第 4 點第 7 項,各校應提撥三分之二以上之缺額供超額教師介聘,不得藉故拒絕,其比例由本小組視超額教師人數決定。
二、115 年度各校開缺比例是否仍維持提撥三分之二以上缺額,提請委員討論。決議:
案由四:有關本小組第 2 次會議召開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本小組第 2 次會議主要係審核本年度教師超額介聘及市內介聘積分排序表,為減化行政流程並減少委員舟車勞頓,建議比照去年方式,若無特殊個案或需提交小組決議事項,則授權教育局辦理。
決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