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委員會
第 3 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貳、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3樓簡報室
參、主席:蔣主任委員偉民(宋科長玟蓁代理)
肆、主席致詞:
伍、業務報告:依本次甄選國中應到人數為3,223人,缺考869人,實際到考人數為2,354人;國小暨幼兒園應到考人數為3,217人,缺考91人,實際到考2,303人。
陸、討論事項
案由:114 學年度本局受託辦理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初試考試違規情形,提請討論。
說明:本次初試違規情形,國中甄選部分計有 3 件,違規一覽表如附件。
決議:
(一)國中應考人(准考證號:114C○○○○○○):兩支手機置於教室後方,第1支手機鈴響後,監場人員請應考人應關機,惟不久後第 2 支手機又鈴響,違反試場規則第18條第3款規定,第1節教育專業科目成績扣除3分。
(二)國中應考人(准考證號:114C○○○○○○):將智慧型手錶隨身攜帶,違反試場規則第17條第5款規定,第1節教育專業科目成績扣除5分。
(三)國中應考人(准考證號:114C○○○○○○):於准考證上書寫國語文科目相關文字,違反試場規則第15條第11款規定,第2節國語文科成績予以扣考並不予計分。
柒、 臨時動議:無。
捌、 散會:上午 11 時 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