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學年度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委員會
第2次會議議程
壹、 時間: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
貳、 地點: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2會議室
參、 主席:蔣主任委員偉民(郭副主任委員明洲代理)
肆、 主席致詞:
伍、 業務報告:
一、 本次教師甄選報名情形如下:
(一)本年度報名人數:國小1,311人、幼兒園707人,共計2,018人;國中1,470 人。
(二)各類科教師缺額及考生人數一覽表如附件1、2,請參閱。
二、 國小暨幼兒園及國中教師甄選試場地點分別如下:
(一) 國小暨幼兒園初試:衛道高中、弘文高中。
(二) 國小暨幼兒園複試:西苑高中、嶺東高中。
(三) 國中初試:明道中學。
(四) 國中複試:大業國中、大新國小。
三、 本次教師甄選報名費收費情形:
(一) 國小暨幼兒園初試收入計242萬1,600元、複試預計收入72萬元、成績複查費預計收入1,000元,共計314萬2,600元。
(二) 國中初試收入計176萬4,000元、複試預計收入96萬元、成績複查費預計收入1,000元,共計272萬5,000元。
陸、 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 115 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暨幼兒園
教師甄選身心障礙應考人考場服務申請一覽表(如附件 3、4)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為維護身心障礙應考人權利,本局援例提供身心障礙應考人考場服務申請,本次共計國小暨幼兒園4位應考人提出申請、國中2位應考人提出申請。
二、 提出服務申請6人為身心障礙考生,依其障礙需求,提出自備輔具(助聽器)、特殊桌椅、延長作答時間、放大試卷及由監試人員重謄或代劃答案卡等需求)。
決 議:
案由二:有關考場跳電因應對策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 本次甄選擬援例依114學年度跳電因應措施,倘因停電致冷氣系統無法運作,因冷氣屬額外服務,無任何補救措施;倘因跳電致電燈不亮影響考生作答,則一律延長作答時間5分鐘。
二、 另業發文至台電公司、建設局、水利局及交通局,於初試(5/31)、複試(6/14)當天停止各考區周圍重大施工工程。
決 議:
柒、 臨時動議
捌、 散會